日前,山南市紀委監委對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、局長安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安軍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抗組織審查;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、禮品;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,為他人承攬交通項目;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。
安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工作紀律、國家法律法規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恥、不知止,應予以嚴肅處理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山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,并報市委常委會會議批準,決定由山南市紀委給予安軍開除黨籍處分,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涉案財物隨案移送。